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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临考点题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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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5 22: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会《经济法》临考点题密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 24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4 分。每小
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
的答案,并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法律关系的种类中,包括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
B.刑事法律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
D.商事法律关系
【答案】B
【解析】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
A.某政府采购人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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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
B.某城市三十天没有下雨,甲新买的雨伞一直未用上
C.某国家机关修改了管理制度
D.某公司委托运输的货物被泥石流冲毁
【答案】B
【解析】选项 B 不为法律规范所规定,不能引起任何法律后果。
3.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
B.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C.行为人不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D.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答案】C
【解析】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点评】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区别于事实行为的标准。意思表示分为无相对人与有相对人两种,考生需要分别掌握两种情况下意思表示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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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
4.2018 年 4 月 20 日,甲因琐事与乙发生纠纷将其打伤,乙为治伤而花费医疗费 3000 元,但从未向甲追讨。2019 年 5 月 3 日,乙向甲追讨该医疗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未满,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B.诉讼时效已满,经双方协商可予以延长
C.诉讼时效已满,甲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D.诉讼时效已满,甲自愿支付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A
【解析】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3 年,所以此题选项 A 正确。
5.小张将其数码相机借给小韩使用,小韩在使用时发生故障,遂将该数码相机交给某相机修理中心修理。相机修好后,小韩却无力支付维修费用,宽限期过后该修理中心遂变卖该相机以实现债权。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修理中心不知小韩对相机无处分权,行使留置权有效
B.因为小韩对相机无处分权,故修理中心无权行使留置权
C.修理中心应赔偿小张的损失
D.若该相机之前设立过抵押权,则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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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
【解析】限制物权适用于善意取得,本题中,小韩虽然对相机没有处分权,但修理中心并不知晓小韩无处分权,并且修理中心合法占有该相机,故修理中心行使留置权有效,并在宽限期满后有权实现留置权,选项 A 正确,选项 BC 错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可优先受偿,选项 D 错误。
6.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
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D.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
【答案】B
【解析】按份共有既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也可以存在于动产之上,所以选项 A 错误;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禁止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所以选项 C 错误;共有是数人享有同一个所有权,不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例外,所以选项 D 错误。
7.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应于 9 月 8 日向甲支付货款。8 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证据证明;则在 9 月 1 日时,甲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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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
A.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拒绝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担保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8.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丙企业和丁企业在甲企业与乙银行的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但未就保证方式作出约定;丙企业与丁企业事后约定,甲企业不能清偿借款时,丙企业和丁企业平均承担保证责任。甲企业的借款到期却没有履行债务,乙银行向丙企业主张保证责任,要求其偿还 100 万元的债务,根据以上表述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丙企业与丁企业提供的是连带共同保证
B.丙企业应当向乙银行清偿 100 万元的债务
C.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企业追偿 100 万元
D.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丁企业追偿 100 万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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