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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冲刺必做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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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5 23: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税法》冲刺必做主观题
一、计算回答题
1.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位于城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自营出口经营权),
2017 年 10 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 480 万元、增值税 81.6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专票上注明的运输费共计 8 万元。(2)向国外销售摩托车 800 辆,折合人民币 400 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 300
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150 万元。
3)因管理不善,损失上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 32 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 2 万元),均已在上月抵扣增值税,本月内取得责任人的赔偿金额 2 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 17%,退税率 15%;消费税税率 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2)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退的消费税。
6)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正确答案】(1)10 月份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81.6+8×11%-(32-2)×17%-2×11%-400×(17%-15%)=81.6+0.88-5.1-0.22-8=69.16(万元)
2)10 月应缴纳增值税=150×17%-69.16=-43.66(万元)(3)10 月应退增值税:
当月免抵退税额=400×15%=60(万元)
当月免抵退税额 60 万元>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43.66 万元当月应退增值税=43.66 万元当月免抵的增值税=60-43.66=16.34(万元)
4)向国外销售摩托车,免征消费税。
1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法
10 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150×10%=15(万元)(5)10 月份应退的消费税=0
6)10 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6.34+15)×
7%+3%+2%)=3.76(万元)
2.某位于市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12 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 150 万元,关税 60 万元,散装化妆品验收入库;(2)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 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 6800 件,对
外批发销售 6000 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90 万元;(3)向消费者零售成套化妆品 800 件,取得含税销售额 51.48 万元。
(以上化妆品均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 15%;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3)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正确答案】
1)组成计税价格=(150+60)÷(1-15%)=247.06(万元)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247.06×15%=37.06(万元)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47.06×17%=42(万元)
合计=37.06+42=79.06(万元)
2)应缴纳增值税额=[290+51.48÷(1+17%)]×17%-42=14.78(万元)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37.06×80%=29.65(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90+51.48÷(1+17%)]×15%-29.65=20.45(万元)
合计=14.78+20.45=35.23(万元)
3)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5.23×7%=2.47(万元)
2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法
企业应纳教育费附加=35.23×3%=1.06(万元)合计=2.47+1.06=3.53(万元)
3.某生产企业,职工共 30 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 300 万元,上年亏损 52 万元,
2017 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230 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23 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39 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 100 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5.6 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 38 万元,全部为广告费;
4)发生财务费用 40 万元,其中:1 月 1 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 300 万元,期限 1 年,支付利息费用 30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 6%)。
5)发生管理费用 26 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 10 万元,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5 万元。
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 33.52 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 4 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 29.52 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4)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正确答案】
1)作为广宣费准扣限额计算基数的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除股投企业外)、利息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广告费扣除限额=230×15%=34.5(万元),实际发生 38 万元,准予扣除 34.5
万元。
2)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40-30+300×6%=28(万元)
3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法
3)作为业务招待费准扣限额计算基数的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除股投企业外)、利息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实支业务招待费的 60%=10×60%=6(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230×0.5%=1.15(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为 1.15 万元。(0.5 分)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所以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10-1.15)业招超支-5(不可扣商业保险)=12.15(万元)。
4)本期会计利润=230(销售收入)+23(国债利息)+39(金融债利息)-
100(成本)-5.6(税金)-38(销售费用)-40(财务费用)-26(管理费用)-33.52(营业外支出)=48.88(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48.88(会计利润)×12%=5.87(万元),实际捐赠额 29.52
万元,按照限额扣除 5.87 万元。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3.52-29.52+5.87=9.87(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48.88(会计利润)+(38-34.5)(广宣调增)+(40-28)
(利息调增)+(26-12.15)(业务招待费调增)+(33.52-9.87)(捐赠调增)-23(国债利息)-52(上年亏损)=26.88(万元)。
6)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6.88×50%×20%=2.69(万元)
4.中国公民赵某,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职,2017 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薪金 12000 元,2 月份取得上年度一次性奖金 50000 元。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月份取得该公司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 40000 元。
3)5 月份受邀到某大学演讲,主办方支付其报酬 5000 元,赵某将其所得直接捐赠给学校某贫困大学生。
4)6 月份与某出版社达成协议,为其翻译外文书稿,并在其出版物上署名,取得收入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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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法
5)11 月底,赵某与公司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除支付本月工资外,另一次性支付赵某补偿金 100000 元,赵某在公司已经任职 8 年。(已知该地区上年平均工资 15000 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赵某 2 月份取得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赵某取得董事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赵某演讲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赵某取得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某取得一次性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
1)2 月份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3500)×20%-555=1145
(元)
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为 105
全年一次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0%-105=4895(元)
2 月份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45+4895=6040(元)(2)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
3)直接捐赠给某贫困大学生的捐款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所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4)因为在出版物上署名,所以取得翻译收入属于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30%)=1120(元)
5)超过免税标准的补偿金为:100000-15000×3=55000(元),55000÷8-3500=3375,使用税率是 10%,速算扣除数是 10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375×10%-105)×8=1860(元)
5.位于县城的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11 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专门开采天然气 45000 千立方米,销售天然气 37000 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7400 万元。
2)开采原煤 35 万吨,销售 20 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9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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